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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我校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赵伊健发布时间:2023-07-07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3年我校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毕业生: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引领毕业生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国家所需即是我选”的就业价值观,对优秀就业典型毕业生进行重点表彰,在校内持续营造毕业生“上大舞台、入主战场、成大事业”就业氛围,加强输送毕业生到重点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建功立业,2022年起学校专门设立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根据《我校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浙大发〔202212号),现将本年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定按照《我校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浙大发〔202212号)(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

2.奖学金参评对象:

202271日(含)至202371日(不含)间毕业且实际就业的非定向本科生、研究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奖学金参评条件:

实际就业去向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服务全球公共事务治理和全球重大科研合作、学术创新的重要平台,以及其他校级、院级就业重点引导单位名录中的单位,如部队及国防领域、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主流媒体、大健康领域、重要金融机构及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关键领域、基础性和支柱产业的央企、国企和重要民企等。

    *《出口》我校毕业生“公毅”奖宣传片:https://mp.weixin.qq.com/s/0O5ZHr40ncvijXRy0k9zTg

    4.我校毕业生“公毅”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人。原则上,各学院(系)推荐2名候选人,学院获得2022年校级就业先进集体一等奖可额外推荐1名候选人,因此能源学院可推荐3名候选人。

    5.各毕业生请于2023828日(周一)17:00前将申报材料(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按照【公毅奖学金+姓名】格式提交至邮箱:zhaoyijian@zju.edu.cn

    逾期不候,请注意申请时间。

_我校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pdf
我校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表.doc
我校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我校玉泉校区李达三能源科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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