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陈俊等同学终止在职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公告
陈俊等同学:
我校已对你们作出终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处理,现通过公告形式对您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陈俊(Z09030128)、李锋(Z10030137)、徐顺宠(Z10030141)、王晋(Z10030162)、赵浩(Z11030119)、薛四洋(Z11030124)、邢铁昌(Z11030127)、冯华(Z11030129)、郑伟(Z11030133)、张程(Z11030135)、黄会才(Z11030145)、吕献发(Z11030154)、曹明钢(Z11030155)、李劼(Z11030165)、邓武(Z11030166)、郭盛(Z11030169)、李志强(Z11030177)、赵晓伟(Z11030182)、陈志强(Z11030184)、陈通杰(Z12030125)、张力(Z12030129)、周明(Z12030145)、陈灵清(Z12030147)、孔昔民(Z13030148)、赵伟鹏(Z13030160)、朱福星(Z13030165)、袁林(Z13030170)、周晖(Z13030184)、吉承军(Z13030197)、赵珉(Z13030226)。
上述同学未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根据《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0〕32号)第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学校予以终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处理。
如您对此决定存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太阳成集团tyc4633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联系电话:0571-87951008,Email:cmee_chl@zju.edu.cn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1月23日止
太阳成集团tyc4633研究生科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