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室):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6年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高 翔
副组长:赵传贤
成 员:邱坤赞 盛德仁 刘震涛 徐象国 方惠英 高 宁
申诉联系人:赵传贤,Tel:0571-87952362 E-mail:cathy77@zju.edu.cn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 录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复试线: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10分(听力成绩7分,8分,9分者,英语总分分别达到80分,75分,70分,可视为英语成绩上线)。
3.报考资格审查和学校组织的体格检查合格。
4.经相关学院(系)复试和综合考核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
6.结合初试成绩,经复试和综合考核后录取。
7.被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三、 复试要求
1.各学科点组织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组长由分管所长担任),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2.复试包括两部分,专业课笔试占30%,面试占70%。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参加学科组织的外语笔试,成绩计入初试分数。外语课笔试、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面试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时间每生应当不少于30分钟。
4.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被复试人的综合成绩名次为准。综合成绩包括两部分,初试分25%、复试分75%。
四、调档审查
由学院党委(总支)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要重点加强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五、时间安排
1.4月27日:学院召开秋季博士生录取工作会议;会后各学科点将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时间、地点报学院;
2. 4月27日:学院网上公布复试安排相关通知,各所通知学生复试;
3. 5月5日-9日:研招办资格审查,详见研招办 “关于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34&object_id=63474
4. 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先行(5月4日-9日)到我校相应校区医院进行体检,然后才能参加复试,体检事宜详见“关于2016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体检的通知”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34&object_id=63517
5.5月5日:学科点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先到研究生院招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到校医院参加体检,再到浙大玉泉校区李达三楼211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报到,凭研招办资格审查表领取资格许可证后到各研究所复试);
6. 5月6日中午前:学科点完成复试工作,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相关资料;
7. 5月6日:学院发调档政审函。
8. 6月底前: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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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7日